癫痫强直-阵挛发作通称发作以意识障碍和全身抽搐为特征,为常见的癫痫发作类型。可发于任何年龄,性别无明显差异。可由闪光、声音等刺激诱发,月经初潮和经期有发作加重的趋势。80%的患者找不到原因,有学者认为本型多与遗传有关。典型的强直-阵挛发作可分为四期:
(1)先兆期:仅有约14%的患者在发作开始而有某种先兆。先兆通常是患者描述的麻木、恐惧等某种难以形容的感受,也可能是运动性或躯体感觉性的,如手指麻木、触电感等。
(2)强直期:忠者突然意识丧失,全身肌肉强直收缩、头后仰、双上肢屈曲强直、双下肢伸直强直,喉部痉挛可发出痫叫,双瞳孔散大,光反射消失,由于呼吸肌强烈收缩、呼吸暂停,造成窒息缺氧,致面、唇和肢体青紫。此期约持续10~20秒,即进入阵挛期。
(3)阵挛期:全身肌肉由持续收缩变为一张一弛的交替节律性抽动,形成阵挛。阵挛常从面部开始,冈咀嚼肌抽动而咬破唇舌,四肢抽动幅度先快而小,而后慢而大。一般历时1--3分钟而自行终止。此期可出现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心率加快、血压升高、支气管分泌物增加、各种深浅反射均消失。
(4)恢复期:此期忠者呈昏睡状态,经过数十分钟或数小时而清醒。期间呼吸趋向平稳,各项生命指标及面色恢复正常,昏迷逐渐减轻而清醒,有的在清醒前出现意识混浊、兴奋躁动。清醒后除先兆外,对发作经过不能回忆,常感到头痛、头晕、肌肉酸痛、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