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发作类型可分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失神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及单纯部分性发作,不同的发作形式有不同的表现。
1.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发作前有头晕、胃部不适的先兆症状;发作时表现为突发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口吐白沫、尿失禁、舌咬伤,持续数十秒后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意识清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晕、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
2.失神发作(小发作)
表现为突然的意识障碍,正在进行的自主性活动及语言停止,双眼茫然凝视,表情呆滞,一般不跌倒;发作持续数秒至数十秒后突然恢复,继续发作期正在进行的活动;发作后无意识障碍;可连续发作。
3. 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
出现意识障碍,持续时间在1分钟以上;记忆障碍,对本来熟悉的环境和人感到陌生,而对原来陌生的环境及人觉得熟悉;出现发作性的情感异常,如突然感到忧伤、愤怒及恐惧;出现自动症,如吞咽动作、吮吸动作等精神症状表现。
4.单纯部分性发作
表现为某一局部或某一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