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手术治疗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切除肺部原发肿瘤及相应引流区淋巴结,并尽可能保留余肺和发挥余肺的代偿功能。在无手术禁忌的情况下,所有1期、Ⅱ期及T3N1M患者应优选手术切除。T13N2M患者在诱导放化疗或同步放化疗后行手术治疗。部分T4N1M。患者也可考虑手术治疗。美国癌症综合网(NCCN,2008版)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指南推荐对部分单纯脑或肾上腺转移的患者可切除转移灶及肺部肿瘤。比较好地切除术后非小细胞肺癌各病理分期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I期67%、I r期57%、Ⅱ期55%、Ⅱb 期39%、Ⅲ期23%,大多数患者需要术后结合化疗、放疗及生物治疗等综合治疗。

  实施择期手术前应全面、完整地制订治疗计划,进行必要的影像学检查,评估完整切除肿瘤的可能性。肺叶切除术是常用的手术方式,标准的手术应包括肺叶切除及调理好性淋巴结清扫。电视辅助的胸腔镜手术(VATS)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微创外科疗法。与标准的开胸手术相比,VATS引起的疼痛轻微,术中出血较少,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和手术相关死亡率低,患者住院时间短。NCCN指南推荐在经过仔细评估能够保证切缘干净和解剖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行VATS。全肺切除对心肺功能损伤大,患者术后生活质量差,目前不主张行右全肺切除。如果患者肺功能严重减退,肿瘤为周围型T1NoM,可施行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术后应将手术标本送病理检查,注意肿瘤组织类型,切缘情况(R0、R1、R2),淋巴结转移部位、个数等,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