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胆碱酯酶类药物主要包括新斯的明、吡斯的明、地美溴铵、毒扁豆碱等,对骨骼肌神经肌接头有一定直接兴奋作用,可逆转由竞争性神经肌肉组织药引起的肌肉松弛,临床中常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但此类药物仅为对症治疗药物,不能纠正原发病因,治疗时应正确使用。

  1、不宜首期加量:应用抗胆碱酯酶类药物不要采用首期给药加量的方式,由小剂量30-60mg/次,2-3次/日,维持用量一周以上,根据症状改善与否,再逐渐加量,症状开始改善时,维持给药量。

  2、缓解后药量逐渐递减:剂量达到一定程度症状缓解时,维持药量一周,而后递减1/3,维持1-2个月,若症状没有加重,再次递减1/3,在此范围内寻求低有效给药量。若加量给药到达240mg/日,仍不能有效改善症状,则应考虑合用免疫抑制剂。

  3、避免药物过量:长期大量使用抗胆碱酯酶类药物可能导致乙酰胆碱蓄积,若出现自觉颈项发紧、恶心、呕吐、出汗、手指抖动、肌肉颤动、局部肌肉感觉麻木、心率明显降低、大便次数过多等症状时,通常表明药物用量已经超过,应及时减少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