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并其他疾病的乳腺癌患者,如需进行手术治疗,术前应对重要生命器官进行检查,并对可能存在的并发症予以必要的处理,符合手术条件后再进行手术。

  1、合并有心脏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等患者,手术前1周应给予必要的心肌营养药物,在术中或术后要有充分的心电监护,并尽量缩小手术范围。。

  2、高血压患者如无心、肾、脑等器官损伤,使用降压药将血压降至能进行手术即可,手术中也可适当应用降压药。

  3、肺结核患者应使用抗结核药强化抗结核治疗后再行手术。

  4、非妊娠晚期乳腺癌患者,应终止妊娠,晚期妊娠可在手术同时进行剖腹产。

  5、合并糖尿病患者应使用胰岛素将空腹血糖控制在7~8 mmol/L以下,尿糖控制在+、++。

  6、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影响手术,但术中应避免使用损伤肾脏的药物,肾功能严重受损患者应在功能好转后进行手术,同时应缩小术式。

  7、脑溢血病人手术危险性较大,应充分权衡是否手术治疗,如需手术应缩小术式。

  8、出现感染的患者,应先用抗生素控制感染后再进行手术。

  9、肝炎患者一般可进行手术,如肝硬化已有腹水,应用支持疗法纠正后再进行手术,同时适当缩小术式。